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網站導覽
首長信箱
法務部
常見問答
緊急連絡電話
English
A-
A
A+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 或 JavaScript已停用
搜尋
起訴書
委任書
書狀聲請書
拍賣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JavaScript語法並不影響內容的陳述。您可使用按鍵盤上的Ctrl鍵+ (+)鍵放大/(-)鍵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左方向鍵(←) 快速鍵功能;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P)功能。
機關簡介與民眾導覽
檢察長簡介
歷任首長
歷史沿革
管轄區域
機關組織及各科室業務職掌
各科室介紹
本署業務簡介
民眾導覽
地圖及交通導覽
樓層介紹
偵查庭配置圖
偵查庭/訊問室位置圖
當事人自動報到示意圖及說明
無線上網說明及示意圖
為民服務
各股聯絡電話
為民服務中心
為民服務白皮書
線上申辦系統
開庭進度查詢
偵結公告通知
檢察長信箱
民眾意見反映流程及線上問卷調查
民眾意見反映及陳情案件處理作業流程
線上問卷調查
服務躍升執行計畫
辦理民眾聲請事項及程序
檔案應用服務
通譯名冊及使用通譯聲請書
臺高檢特約通譯名冊
使用通譯聲請書(七國語言)
犯罪被害補償事件殯葬費項目金額參考表
資訊公開服務
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項目
法律、解釋彙編及宣導
施政計畫專區
歲計會計書表
預算書
決算書
會計報表
採購及拍賣專區
支付或接受補助專區
本署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彙整表
本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重大政策
雙語詞彙對照表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
訴訟輔導
訴訟程序介紹及輔導
書狀聲請書及司法狀紙規則
中英文聲請書表
刑事保證金單一窗口流程圖
緩起訴處分專區
緩起訴處分金暨協商程序履行金額專區
被告支付緩起訴處分金之流程
緩起訴處分金支付對象圖
查核小組查核評估結果
受支付團體申請計畫名稱
緩起訴處分金申請期限及表格
相關法令規定
毒品戒癮專區
本署毒品戒癮案件處遇流程
毒品預防宣導專區
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流程
民間團體及個人等申請補(捐)助情形
司法保護與社會勞動
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專區
權利告知書
應行注意事項
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聲請狀
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臺系統
修復式司法
修復式司法的介紹
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作業流程
修復式司法之問與答
成年觀護
臺灣更生保護會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社區生活營
暑期大學院校在校生實習觀護工作
社會勞動專區
社會勞動簡介
社會勞動宣導
社會勞動執行機構登記與申請表
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案件執行流程圖
社會勞動之問與答
法律宣導及教育
法律宣導手冊
偽劣假藥用藥安全
預防生活被害的八大錦囊
修復式司法
實用法律知識
法學及法規資料庫查詢
法律扶助基金會
常見問答集
熱門問答
偵查程序之問與答
刑事執行程序之問與答
被害補償程序之問與答
修復式司法之問與答
社會勞動之問與答
法務部科技監控之問與答
民事之問與答
反賄選之問與答
統計園地
園地導覽
檢察統計
偵查
執行
司法保護
行政服務
廉政服務
為民服務
專題分析
相關網站
廉政園地
政風宣導
廉政檢舉專線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請託關說登錄查察
要點說明
教學宣導
諮詢管道
資料統計
利益衝突迴避公開專區
環保犯罪查緝
政風機構協助查緝推動作法及執行計畫
權責機關電話或檢舉專線、信箱
國土保育相關網址
反賄選專區
檢舉賄選專線
反賄選法令宣導
反賄選之問與答
鼓勵檢舉賄選要點
中華民國刑法相關法條
反賄選檢舉方式
賄選花樣無限多
反賄選圖檔及動畫影音下載
本署宣導圖檔及影音
本署反賄選文創作品
本署反賄選活動影音下載
反賄選活動剪影
相關網站連結
公布欄
電子公布欄
新聞稿
偵查終結公告
沒收物及追徵財產發還公告
文宣資訊
行政院文宣廣告及影音專區
就業資訊
扣押物公告招領
網路資源與服務
法務部動畫影音專區
本署Youtube
活動剪影
電子公文附件區
相關網站連結
:::
首頁
資訊公開服務
採購及拍賣專區
板橋地檢署「 100年度社會勞動人力勞務委外增員案-觀護佐理員2名」採購案招標公告。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布日期:
100-05-27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1
資料點閱次數:570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0/05/27 [機關名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標案名稱]100年度社會勞動人力勞務委外增員案-觀護佐理員2名 [標案案號]PCDH10009 [機關代碼]3.11.90.35 [單位名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機關地址]236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38號 [聯絡人]許文煌 [聯絡電話](02)22616192分機6323 [傳真號碼](02)22616192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872人力派遣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預算金額]504,000元 [預計金額]504,00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是 [押標金額度]25000 [後續擴充]否 [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否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公告日]100/05/27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236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38號3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100/06/07 17:30 [開標時間]100/06/08 10:00 [開標地點]本署2樓會議室 [投標文字]繁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236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 [履約地點]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翌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影本請蓋公司大小章)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人力派遣業(IZ12010、ZZ99999)或其他相關行業證明文件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依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納稅證明文件須符合政府採購法之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之規定)。 3、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取得日期須在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 4、授權書(正本)(開標前出示,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被授權人須繳交身分證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查詢押標金等資料同意書(正本)。 7、切結書(正本) [附加說明]其他須知事項: (一)領取招標文件方式: 1、親自領標: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本署總務科(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38號,電話:02-22616192#6323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請附便條註明「索取招標文件案名」、「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並註明公司名稱、地址、連絡人姓名、電話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總務科」索取。 (廠商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往返時間,以免逾期)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免費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二)投標方式及注意事項: 1、投標文件請於100年6月7日下午17時3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署收發室,逾期無效。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不生投標效力。 2、投標文件寄(送)達本署後,投標廠商不得要求撤銷。 3、參加投標之廠商未達法定家數或另有其他原因時,本署得停止開標,或依有關規定辦理。 (三)開標程序及注意事項: 1、開標時,請投標廠商代表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負責人印章及公司或法人印章」(負責人本人出席)或「授權投標專用章」(被授權代表人出席)準時出席,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如未派員到場或未準時到場者,視同放棄。 2、投標廠商所投之招標文件於開標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視為無效標或不合格標,其已繳之押標金予以退還: (1)投標書封未密封者或逾期寄(送)達者。 (2)應附資格、價格及押標金等文據不全或不符。 (3)同一廠商投遞2標(含)以上者。 (4)寄標日期、單價、總標價(國字大寫)及其他各欄應填列部分不依規定逐項填寫清楚,或未加蓋印章,或塗改而未加蓋印章,或另附加條件者。 (5)標單上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名稱不符者。 (6)標單上投標總標價逾本採購預算金額者。 (7)未附或未依規定之票據繳交押標金或繳交不足者。 (8)開標時發現投標廠商(代表)有串通圍標圖以詐術取得不法利益之嫌疑者,除宣佈廢標外,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決標後經檢舉查明屬實者亦同。 (9)其他未依本投標須知規定辦理者。 3、有效進入價格標者,本署依後項所列決標辦法辦理決標。 (四)決標辦法: 1、本標案採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1) 開標後廠商標價低於底價時,以最低標為決標廠商(2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其比減價格次數已達3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之;前述標價相同,其比減價格次數未達3次限制者,應由該等廠商再行比減價格1次,以低價者決標,比減價後之標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標價皆高於底價時,標價最低之廠商得優先議減1次,如議減後標價低於底價時,由其得標,如在議減之後仍高於底價時,由所有投標廠商當場重行填單進行比減價格。 (2) 廠商標價如經3次比減價格後仍然超過底價時,本署得宣布廢標或依有關規定辦理。 2、廠商經宣布得標後,如發現左列原因,本署得取消廠商得標資格,並宣佈廢標或依有關規定辦理: (1)投標廠商有工程、債務糾紛,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法等情事經起訴者。 (2)未在規定期限內簽妥契約。 (3)未依規定履行契約。 (4)其他違法情事。 3、本署如認為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限期通知該廠商提出說明或擔保。廠商未於本署通知期限內提出合理之說明或擔保者,得不決標予該廠商。 (五)其他: 1、誠實建議義務:投標廠商依本投標須知所提規格及型錄不得有任何虛偽不實之敘述,如有違反情事,得標廠商除應負一切法律責任外,本署並有依法請求賠償之權利。 2、契約條款認定準則: (1)本投標須知及其附件均為本案契約之一部分,與契約具同等效力。 (2)投標廠商所提規格、型錄及應本署之要求所作之各項澄清、解釋、說明或承諾,均視為投標廠商所報條款,如該條款與本投標須知及其附件均相符合,亦視為本案契約之一部分,與契約有同一效力。 (3)投標廠商所報條款與本投標須知及其附件有相互牴觸、分歧或不一致情事,應受下列各款拘束: A、本署得斟酌本標案契約目的暨有利於本案運作之方向解釋之。 B、該牴觸、分歧或不一致部分須無損於本署之權益,且經本署同意接受者,始認屬契約之一部分。 3、圍標之處理:開標時發現投標人有串通圍標,圖以詐術取得不法利益之嫌疑者,除當埸宣布廢標外,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決標後,經檢舉查明屬實者亦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收合
機關簡介與民眾導覽
檢察長簡介
歷任首長
歷史沿革
管轄區域
機關組織及各科室業務職掌
各科室介紹
本署業務簡介
民眾導覽
為民服務
各股聯絡電話
為民服務中心
為民服務白皮書
線上申辦系統
開庭進度查詢
偵結公告通知
檢察長信箱
民眾意見反映流程及線上問卷調查
服務躍升執行計畫
辦理民眾聲請事項及程序
檔案應用服務
通譯名冊及使用通譯聲請書
犯罪被害補償事件殯葬費項目金額參考表
資訊公開服務
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項目
法律、解釋彙編及宣導
施政計畫專區
歲計會計書表
採購及拍賣專區
支付或接受補助專區
本署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彙整表
本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重大政策
雙語詞彙對照表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
訴訟輔導
訴訟程序介紹及輔導
書狀聲請書及司法狀紙規則
中英文聲請書表
刑事保證金單一窗口流程圖
緩起訴處分專區
緩起訴處分金暨協商程序履行金額專區
毒品戒癮專區
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流程
民間團體及個人等申請補(捐)助情形
司法保護與社會勞動
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專區
修復式司法
成年觀護
臺灣更生保護會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社區生活營
暑期大學院校在校生實習觀護工作
社會勞動專區
法律宣導及教育
法律宣導手冊
實用法律知識
法學及法規資料庫查詢
法律扶助基金會
常見問答集
統計園地
園地導覽
檢察統計
行政服務
專題分析
相關網站
廉政園地
政風宣導
廉政檢舉專線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請託關說登錄查察
利益衝突迴避公開專區
環保犯罪查緝
反賄選專區
檢舉賄選專線
反賄選法令宣導
反賄選圖檔及動畫影音下載
反賄選活動剪影
相關網站連結
公布欄
電子公布欄
新聞稿
偵查終結公告
沒收物及追徵財產發還公告
文宣資訊
就業資訊
扣押物公告招領
網路資源與服務
法務部動畫影音專區
本署Youtube
活動剪影
電子公文附件區
相關網站連結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