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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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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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須知
一、何謂犯罪被害補償金?
國家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規定,補償因犯罪行為(包括故意犯及過失犯)被害死亡者的遺屬或受重傷者損失的金錢。
補償金的種類、項目及最高金額:
種類一:重傷補償金
項目及最高金額:
A.因被害人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總額,最高金額不得逾新台幣(以下同)四十萬元。
B.因被害人死亡所支出之殯葬費總額,最高金額不得逾三十萬元。
C.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最高金額不得逾一百萬元。
補償對象:支付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遺屬
種類二:
項目及最高金額:
A.因被害人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總額,最高金額不得逾四十萬元。
B.因受重傷被害人所喪失或減少之勞動能力或增加之生活上需要,最高金額不得逾一百萬元。
補償對象:支付因犯罪行為被害而受重傷者
二、誰有資格申請?
種類一:遺屬補償金
申請資格:
申請遺屬補償金的遺屬,依下列順序定之:
1.父母、配偶及子女。
2.祖父母。
3.孫子女。
4.兄弟姊妹。
備註:申請遺屬補償金,順序在後的遺屬,應於無順序在先的遺屬,或順序在先的遺屬均拋棄其權利時,才得申請;而且申請人為祖父母、孫子女或兄弟姊妹時,須於被害人生前,即依賴被害人扶養維持生活者,方可申請。
種類二:重傷補償金
申請資格:得申請重傷補償金者,為因犯罪行為被害而受重傷之本人。
備註:
A. 重傷的定義,依刑法第十條第四項之規定。
B. 被害人如因重傷無法申請時,得由父母、配偶及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依序代為申請。
三、向何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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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犯罪地的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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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各地分會申請協助。
四、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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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償,以犯罪行為或犯罪結果發生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八十七年十月一日)後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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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償,應自知有犯罪被害時起二年內或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五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