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3板橋地檢署與政治大學法學院簽署法律實習課程合作協議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1-13
- 資料點閱次數:2675

本署於101年8月1日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簽署「法律實習課程合作協議書」,由政大法學院遴選4位修畢該校大三課程之學生,自101年8月1日起至本署進行為期20天之法律實務學習課程,開啟國內檢察署與大學法學院合作實習課程之首例。
本署檢察長蔡碧玉表示:此合作計畫,為地檢署與學術界互動之契機,大學生是國家未來的支柱,法學院學生更是未來司法官取才之來源,本署以奉獻且嚴謹的心情進行此項饒富意義的課程,希望透過此次課程,讓大學生瞭解檢察署之運作,實際觀察法律在實務之操作情形,以增進學生對於法律實務之理解與掌握,進一步拓展學生視野及提供未來生涯規劃之參考。
鑑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考量,本次法律實習課程將以公訴蒞庭業務為指導重心,由本署公訴組主任及檢察官受聘擔任政大法學院之榮譽導師,透過實際參訪、參與署內專題演講及學習司法官週報會議、法庭旁聽講解等方式,由檢察官帶領同學觀摩實際辦案情形並體驗檢察官生活。課程規劃內容包括各種司法人員角色之說明、案件流程說明、內勤及外勤概要、偵查、公訴及審理之實際運作情形、受刑人執行情形、案件類型分析、具體個案分析、法律電影欣賞及討論、法律人之生涯規劃、國家考試經驗分享等。相信透過此一實習合作計畫,對於法學教育內涵之充實與品質之提升應有具體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