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9-26 新北地檢署舉辦永和區司法改革民意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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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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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結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永和分局,於永和區辦理司法改革民意座談會,邀集轄內民意代表、學校、里長、郵局、金融機構、義警消及民防志工、公務單位、區公所各科室等代表,針對司法改革與社區治安等議題提供建言。朱兆民檢察長於致詞中表示:現今之法治不論警政、司法都是為民,一切以民為主,一切以民意為依歸,因而任何司法政策均要符合民意,近年來一直提倡司法改革,新政府上任後亦將司法改革列為首要工作目標,今日有關檢察事項本署定會虛心受教並改進,若涉及國家司法政策方向之建言,將會轉陳法務部提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議題討論或修法之參考,希望司法與警政在大家共同之努力下更進步更貼進民意。
本署徐則賢主任檢察官主責進行主題宣導,讓與會者瞭解檢察署落實偵查及司法保護之具體現況,並針對司法改革、毒品及酒駕等議題進行說明與宣導。
在活動主軸「意見交流座談」時段,中正橋派出所義警第一小隊副小隊長建議:「對於基層民眾來說比較希望法務部能多舉辦一些實務上案例之法治宣導,讓民眾瞭解犯罪行為及犯罪類型之態樣,例如房屋頂樓加蓋係屬行政或司法範疇?及其相關規範等」,另其表述「本日媒體報導民眾打警察不算犯罪之法院判決,理由是民眾看到警察會緊張,不經意打到警察是自然反應不犯罪,民眾會覺得行政是一套,司法是一套,讓民眾不知所措,使民眾對司法不信任,老百姓甚至不知道什麼是司法,很多人不明白法律之規定,且欠缺彼此之溝通。」。對於本提案,朱兆民檢察長回應該署每月例行指派三位公訴組檢察官分別前往本署所轄三個分局所轄派出所舉辦之社區治安會報為法治宣講,另外亦經常會至各機關或學校為法治宣導,日後會廣化宣導面及配合社區法律宣導的需求;並說明頂樓加蓋之法律關係,以及民眾打警察卻判決無罪之案件,承辦該案檢察官偵結提起公訴,一審法官判決無罪,檢察官上訴二審,二審法官仍維持原無罪判決確定,檢察官已盡起訴、上訴之責,這是法官的判決,該警察已經發表聲明表示尊重法院之判決,另警察執法非常辛苦,民眾應多給予警察支持與鼓勵。繼之有女義警藍小姐建議:司法文書過於文言文,一般民眾均無法看懂,都必須請教專業人士,建議可以將司法文書用語改為更簡單明瞭。朱兆民檢察長回應法律的目的並不是要處罰人民,而是要讓大家來遵守法律,司法文字的簡化,讓一般民眾都看得懂,是非常有必要的,所提司法文字簡化的意見將陳報法務部參考。
朱檢察長於座談會總結時感謝參與及建言,並請大家幫忙宣導善加運用調解業務,對於抒解司法訟源有相當之助益,另本署法治宣導之方式,不限於以演講之方式呈現,亦可以相關法治宣導影片、劇團或微電影方式為之,若各單位或各社區有法治宣導之需求,可與本署聯繫,本署非常樂於派員前往宣講,將來有任何問題,隨時可以向本署、警局反應,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仍需要大家共同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