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8-20新北地檢署公告113年逾一公斤毒品第10次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8-26
- 資料點閱次數:499
主旨:公告本署扣押逾一公斤之毒品清冊,請有領用需求之有關機關(構),於本署網站公告日起10日內檢具申請書向法務部提出申請,逾時無機關(構)申請者,依法銷燬之。
依據:依《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本署112年煙保字第493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之扣案毒品明細,詳如附件清冊。
附件下載
- 113年逾一公斤毒品第10次公告清冊.pdf72 KB 113-08-26 下載次數: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