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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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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27新北地檢署公告緩起訴及緩刑附條件必要命令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2-27
  • 資料點閱次數:6559

公告

一、   因新冠肺炎疫情延燒,本署109317日法治教育暫停辦理,當月法治教育請至台北e(網址:

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選擇本署指定之課程進行線上課程,上課方式及課程清單請參考公告附件一、二。完成線上課程後,須將學習證明繳交至本署,始予以認證時數,線上課程3月僅認證3小時,學習證明需逐月繳交,3月自選課程不得與2月修習課程重複,學習證明繳寄方式如下:

1.郵寄:新北地檢署觀護人室必要命令專股收(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249)

2.emillaries419@mail.moj.gov.tw

3.傳真:02-8260-1276(必要命令專股收)

  文件交寄後請來電02-2262-2076分機6274向法治教育老師確認是否完成收件以確保個人時數認證相關作業。

二、無法使用線上上課或有操作疑問者,可參加317日下午13:30之課程,地點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6樓大禮堂(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捷運府中站3號出口)

三、爾後上課前請務必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電子公佈欄查詢當月法治教育課程是否如期舉行。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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