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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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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17新北地檢署辦理112年度修復式司法第4季團體督導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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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辦理112年度修復式司法第4季團體督導會議

  本署於1121117日辦理112年度修復式司法第4季團體督導會議。由蔡宜臻主任檢察官主持、廖怡婷律師擔任督導,由何偉明促進者、黃仲天促進者、蔣大偉促進者、商德城促進者、曾俊魁促進者等人進行案件報告,本次受督案件以傷害、妨害自由、家庭暴力案件為主。廖督導針對本次促進者的分享,給予專業上的回饋,與會之促進者亦能就各自專業背景與修復經驗,提出許多寶貴意見。

  廖督導在會議中強調,「文化差異」係為執行案件中,需要悉心覺察的要素,雙方當事人可能因母語不同、成長環境差異,導致雙方在相處過程中產生衝突。因此,促進者可以從當事人使用的語言、生活環境等面向多加觀察,以利深入理解雙方當事人的互動歷程和衝突成因。

  聽了本次會議的案件報告,蔡宜臻主任檢察官深受感動,十分認同促進者所說的:修復式司法是給予人們「盼望」,如同一道溫煦的光芒,讓雙方當事人有產生對話、化解衝突的契機。

  相較傳統刑事司法著重「懲罰」,修復式司法著重「關係修復」,強調雙方當事人透過對話,表達各自的想法及感受,在尋求真相、道歉、撫慰、負責與復原中伸張正義,係以人為本的柔性司法制度。隨著刑事政策趨勢轉向、我國刑事訴訟法修正,修復式司法制度更臻受重視。

  修復促進者係推動修復式司法的重要角色,本署促進者專業背景多元,來自法律、心理、社工、宗教等豐富經歷,且皆有受過法務部專業培訓課程。此外,本署每年皆會辦理多場團體督導會議以及教育訓練,藉由上述活動,促進者能相互學習砥礪,提升專業素養。本署將持續推動修復式司法,並提供促進者充足的資源和支持,以落實修復式司法的價值 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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