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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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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項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14281
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項目

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項目

本署公開資訊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 本署無此項應公開之資料

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六、預算書、決算書及會計報表

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九、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 本署非合議制會議機關,無本項應公開之資料 

十、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十一、本署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項目彙整表

十二、本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十三、政策宣導廣告經費彙總

  • 本署無此項應公開之資料

十四、公共設施維護管理

十五、偵查不公開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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