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臺灣更生保護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2
  • 資料點閱次數:11482

 

更生保護協會圖集沿革:

台灣更生保護會前身係「台灣省司法保護會」,民國35年11月11日設立,56年7月更名為「台灣更生保護會」,辦理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出獄人等保護工作,為財團法人組織的公益慈善團體。由於政府重視此項工作,特訂頒更生保護法於65年4月8日公佈實施,本會隨即於同年11月改組,依法受法務部指揮監督,辦理更生保護事業。

 

宗旨:

本會以仁愛精神,輔導出獄人等自立更生,適於社會生活,預防再犯,以維護社會安寧為宗旨。

 

組織:

本會會址台北市基隆路二段一七O號,在全省各地設有十九個分會。總會設董事會、分會設委員會,監督策劃會務,工作人員專任或兼任,辦理轄區內各項更生保護業務。

各分會轄區內再以鄉、鎮(市)或區為更生保護輔導區,遴聘更生輔導員協助辦理輔導工作。

另依地區性需求,設置輔導所、學苑、生產事業及技藝訓練場所,辦理直接保護工作。

 

對象:

本會保護的對象依更生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包括下列十種:

(一)   執行期滿或赦免出獄者。

(二)   假釋、保釋出獄或保外醫治者。

(三)   保安處分執行完畢或免其處分之執行者。

(四)   受少年管訓處分執行完畢者。

(五)   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或軍事審判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以不起訴為適當,而予以不起訴之處分者。

(六)   受免除其刑之宣告或免其刑之執行者。

(七)   受緩刑之宣告者。

(八)   受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在停止執行中或經拒絕收監者。

(九)在觀護人觀護中之少年。

(十)   在保護管束執行中者。

  

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項目

服務內容細項

(一)直接保護

1. 收容(輔導所、學苑)

2. 安置參加生產

3. 技藝訓練

(二)間接保護

1. 輔導就業

2. 輔導就學

3. 輔導就養

4. 急難救助

5. 輔導就醫

6. 訪問受保護人

(三)暫時保護

1. 資助旅費

2. 供給車票

3. 資助膳宿費用

4. 協助申報戶口

5. 資助醫療費用

6. 護送回家

7. 護送其他處所

8. 創業小額貸款

相關訊息及更生保護輔導:

 臺灣更生保護協會新北分會相關訊息

   

臺灣更生保護會新北分會
地址:236-52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新北地方檢察署二樓)
電話:(02)2260-8369
傳真:(02)2274-1200

 

***歡 迎 您 的 蒞 臨 及 洽 詢***

   更生人需要您的關懷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