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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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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大學院校在校生實習觀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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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19154

大學院校在校生實習觀護工作

提供大學校院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利用暑假期間實習觀護工作,建立建教合作,強化觀護工作之效能,以達到防止再犯之目標

附件: 大專實習計畫方案(pdf檔案)

 

申請期間

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方式

1、 備齊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後寄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觀護人室收」(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2、 各系所報名學生本署初審(書面審核)通過後,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附件:暑期大專實習學校推薦表(odt檔案)

 

錄取名單

1、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署網站。不另行書面通知。

2、觀護工作實習期間7月至8月間共六周(依當年網路公告之實習起迄日期為準)。

3、請錄取同學依網路公告之報到日期,準時至本署觀護人室報到。

附件:大專實習生錄取名冊(pdf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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