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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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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5852

科室概況:

紀錄科設科長1人綜理行政業務並負責工作分配、科室協調、督導相關業務之執行,人員配置及工作概況如下:
A、偵查紀錄書記官

編    制:書記官91人。

工作內容:輔助檢察官執行職務,隨同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執行搜索、扣押、勘驗、查察賄選、視察監所等業務,並輪值內勤配合檢察官處理隨案移送之人犯及申告案件;並配合檢察官執行外勤相驗、解剖屍體。

B、公訴組書記官

編    制:書記官4人

工作內容:輔助檢察官辦理公訴蒞庭業務,並辦理影卷、調卷、卷證整理、上訴等文書業務。

C、配置錄事3位、約僱人員3位位協助書記官繕打傳票、印卷等工作。

 

工作職掌:

1、案件之點收、登簿建檔。

2、筆錄、傳票、拘票、提票、還押票、釋票等及其他通知之製作。

3、案件及行政文稿之撰擬。

4、案卷之整理、編訂、保管及附隨案卷證物之保管。

5、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緩起訴處分書、上訴書或撤回起訴書等正本、繕本及其他書類正本之製作。

6、案件文書交付送達。

7、保證金、贓證物之處理。

8、已結案件之發送及歸檔。

 9、各項報表之製作或統計資料之提供。

10、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11、調取審判案卷、影印整理,提供予蒞庭檢察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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