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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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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考核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2
  • 資料點閱次數:3565

科室概況:

本科置科長1名,書記官4名。

 

工作職掌:

1、關於年度工作計畫之編擬事項。

2、各項行政革新之研究事項。

3、為民服務事項之研究。

4、研究發展資料之蒐集事項。

5、列管案件與有關業務單位協調,建卡協定基準及考核評估事項。

6、業務檢查事項。

7、上級機關或檢察長交辦案件之檢查、查證及提出報告事項。

8、每月依照規定編製工作簡報列管案件執行進度追蹤考核表查證並陳報事項。

9、有關管制工作之統計事項。

10、會同統計室辦理管制案件追蹤圖表之設計及製作事項。

11、工作報告之彙編事項。

12、蒐集有關機關業務成績考核資料彙送事項。

13、重大刑事案件及特定案件之列管。

14、有關管考執行進度落後進行查證事項。

15、案件逾期未結、逾二月、逾三月未進行原因之稽催與陳報事項。

16、檢察官準時開庭檢查事項。

17、檢察官收受判決件數、日數之統計。

18、分層負責明細表之彙整及修訂陳報。

19、「聲他」、「執聲他」、「請求上訴」、「調卷」、「再議」、「收受判決」及「陳、調字」案件之稽催。

20、文書稽催事項。

21、有關研考卷宗之整編及歸檔事項。

22、其他與同仁之間協調聯繫觀念溝通事項。

23、為民務中心辦理有關為民服務事項。

24、檢察長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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