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室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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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立沿革:
民國70年2月16日成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檢察處」,即設置法醫室,本室承檢察長之命,辦理相驗屍體、相驗屍體證明書之核發及驗斷書之製作、解剖屍體、檢體送請化驗鑑定事項、有關藥物及化學物質中毒送化驗事項、驗傷並製作診斷書、檢察長交辦事項。
二、人員編制:
法醫室目前編制為法醫師1名、檢驗員3名,辦理各項法醫鑑驗及行政業務。
歷任人員 |
姓名 及於本署任職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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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
夏 振(70/02/16~87/07/01) 王嘉祿(70/04/01~85/03/01) 吳 浩(71/02/01~86/02/01) 黃純英(85/05/17~89/10/31) 魏南榮(86/06/03~92/03/05) 謝進洋(90/02/13~97/09/01) |
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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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石(086/06/06派任本署至今) 蔡勝州(092/03/05派任本署至今) 周瑞益(100/06/07派任本署至今) 林彥仰(103/01/01派任本署至今) |
三、業務職掌:
(一)、負責相驗、檢驗、屍傷等事項。
(二)、協助辦理解剖事務。
(三)、關於驗斷書、驗傷單與相驗屍體證明書之製作。
(四)、建制相驗屍體證明書資料庫。
(五)、相驗及解剖案件之建檔管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