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查緝毒品維護國民健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1778

四、查緝毒品維護國民健康

  1. 本署鑒於煙毒、麻醉藥品影響國民健康及社會治安至鉅,乃結合調、憲、警之力量成立「緝毒執行小組」,每季開會1次作整體有計畫的查緝工作。有關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案件,己列為部頒「檢察機關排怨計畫」中「當前引發民怨犯罪案件」之共同打擊項目之一,將由本署「緝毒專組」檢察官負責指揮偵辦全力查緝,以落實緝毒之功能。

  2. 為貫徹法務部「毒品減害計畫」之政策,本署於96年8月規劃,讓被告服用美沙冬替代療法之減害計畫,針對施用一級毒品二犯之被告,除另有他案在偵審中或判決確定待執行,不符緩起訴處分之要件外,餘均鼓勵被告參加減害計畫,由被告自付評估費用,

其餘費用由本署緩起訴處分金專戶支付,經評估通過後,本署檢察官即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即命被告定期服用美沙冬及接受採驗尿液,以幫助被告戒除毒癮。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