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護生態環境,嚴辦破壞國土資源犯罪
為貫徹執行法務部偵辦破壞國土案件之政策,在最高法院檢察署及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督導下,結合環保署、農委會及台北縣政府相關單位,並借重相關人員之專業知識,全面清查轄區破壞國土之情形,積極展開偵辦,凡破壞國土及生態環境之濫墾、濫伐、濫採、濫倒或污染河川之違法情形,一律嚴加查辦,並追究相關官員是否涉及包庇、縱容或是勾結等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