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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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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竭誠為民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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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竭誠為民服務

本署業務範圍涵括犯罪之偵查﹑公訴之實行、刑罰之執行﹑司法保護業務等,工作性質特殊,各項規劃如推動司法革新,全面掃黑反毒,加強婦幼安全維護,維護社會治安,貫徹肅貪行動,建立廉能政府,打擊民生犯罪,排除民怨;落實觀護及更生保護,發揮矯正效果,預防犯罪等任務,均與社會大眾息息相關,茲將本署實施為民服務各項措施,簡介如後︰

一﹑我們的承諾

我們允諾以下列的服務原則,為您提供服務︰

(一)慎重處理原則︰為民服務案件,不論大小,都同等重視,慎重處理,以主動積極的精神,儘量為民眾設想,使其困難能得到圓滿的解決。

(二)專業處理原則︰嚴格要求承辦人員熟研有關法令規章,務使運用圓熟,如此,對民眾提出的問題,可立即回答,迅速服務,使當事人及民眾能在最短的時間獲得正確﹑滿意的解答。

(三)雙向溝通原則︰以懇切的態度處理為民服務工作,嚴守法令規定,以誠懇﹑和藹的態度,對於民眾合法的要求儘量協助解決,對於民眾不合法的要求亦予以委婉說明。

(四)同理心原則︰體認當事人的心情,對於當事人的詢問及陳訴,均耐心詳加說明,儘量聽取當事人訴說內心不平,遇有誤解法令的當事人,更須耐心委婉解釋。

二﹑我們的服務方向

(一)依臺灣高等檢察署所訂定為民服務計晝,督導各科室積極辦理,並將服務缺失,於每月工作會報提出檢討,力求改進。

(二)積極推行為民服務自動化,實施電腦資訊作業連線,提供整合服務。

(三)擴大以電子郵件及電話受理人民申請案件,簡化處理流程。切實掌握民意,設置檢察長信箱,廣納各界建言,重視民眾革新建言及陳情案件,創新服務措施,結合社會資源,辦理為民服務。

(四)加強線上申辦作業宣導工作,積極推廣網路申辦及查復事項。

(五)全面改善服務態度,加強員工專業知能及服務態度訓練。

三﹑我們在乎服務品質,嚴格考核服務成果

(一)本署依每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將為民服務工作辦理情形,執行成果按季提報台灣高等檢察署,法務部及台灣高等檢察署亦將不定期至本署實施考核與查證。

(二)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五條﹑第十三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規定,各科室主管製作「平時成績紀錄」,嚴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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