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意見反映及陳情案件處理作業流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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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有意見如何反應?
本署偵查大樓及為民服務中心,分別設置有「意見箱」,凡民眾對於檢察業務有任何意見者,都可以作成意見書投入「意見箱」,您提供寶貴意見,將做為本署業務興革之參考。
二、我想檢舉,要怎麼做呢?
如有意針對特定人提出檢舉,請詳述具體內容及所憑證據,以「書狀」或「言詞」方式向「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提出告發。
三、本署有以下的管道,提供表達意見:
1.檢舉郵政信箱:板橋郵政13-112號信箱
2.本署廉政電子郵件信箱
3.檢舉專線電話:(02)22624063
4.本署檢察長信箱
民眾都可以透過上述的這些管道,來表達您寶貴的意見。
四、意見書中我要記載哪些事項?
意見書中請記載真實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或聯絡電話)及對檢察業務之具體意見。
五、完整詳細的記載將有助於本署偵辦您所檢舉的案件,檢舉書中需要記載哪些事項呢?
1.檢舉人之真實姓名、性別、年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住居所及聯絡電話。
2.被檢舉人之姓名、職業、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識之特徵。
3.具體事實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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