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檢察官提起上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2
- 資料點閱次數:6309
聲請事項 |
聲請內容 |
聲請人 |
聲請程序 |
應附繳文件 |
受理機關 |
聲請期間 |
辦理所需時間 |
審查標準及處理結果 |
---|---|---|---|---|---|---|---|---|
聲請檢察官提起上訴 |
對法院所為判決不服 |
告訴人或 被害人 |
告訴人或被害人聲請上訴者應向本署檢察官提出聲請狀 |
對原判決不服理由之有關證據或證明文件 |
本署 |
檢察官收受判決20日內提出 |
檢察官收到聲請上訴狀後於上訴期間內依法處理。 |
1.檢察官應審查聲請上訴有無逾法定期間及是否顯無理由。 2.審查結果認為合法且非顯無理由即向原審法院提起上訴;否則不予提起上訴,並通知原聲請人。 |
附件下載
- 聲請檢察官提起上訴狀.pdf42 KB 108-01-01 下載次數: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