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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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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變更期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3226

聲請事項

聲請內容

聲請人

聲請程序

應附繳文件

受理機關

聲請期間

辦理所需時間

審查標準及處理結果

 

聲請

變更

期日

對檢察官傳訊日期無法屆時到庭必須變更期日

受傳喚當事人

提出書狀記明案號股別

敘明理由或提出必須變更期日之證明

本署

期日前提出

隨時受理

檢察官審核有再另行擇期傳喚必要者,擇日另行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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