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人、被害人、被告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就案件所為之其他訴訟上聲請應予函復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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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事項 |
聲請內容 |
聲請人 |
聲請程序 |
應附繳文件 |
受理機關 |
聲請期間 |
辦理所需時間 |
審查標準及處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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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人、被害人、被告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就案件所為之其他訴訟上聲請應予函復者 |
聲請人就訴訟事件認為必要之情形 |
告訴人、被害人、被告、利害關係人 |
提出聲請狀 |
陳明聲請要旨 |
本署 |
案件終結前後 |
接受聲請狀之翌日起10日內處理 |
檢察官認應處理或答復者,於處理後即通知聲請人及相關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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