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起訴處分金支付對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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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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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依照緩起訴處分金作業相關規定除支付國庫外,並支付部分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近6年來(105至110年)累計指定支付金達6億1千萬餘元,已完成支付5億9千萬餘元,其中國庫達7億9千萬餘元,占93%;自104年起配合刑事訴訟法條文修正,將緩起訴處分金指定支付國庫,依收支相關規定統籌提撥一定比率補助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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