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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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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修復式司法程序,犯罪者是否可藉此規避刑責或停止刑罰的執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2902

參與修復式司法程序,不會影響原有的刑事偵審或執行程序,二者之間是平行雙軌的關係。部分國家雖已立法將當事人的協議結果及加害人對修復的努力,列入量刑參考,但並非採用修復式司法程序就可以取代原有的司法偵審程序或排除刑罰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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