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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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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成為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4512

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請依下列方式,向當地檢察署(觀護人室)提出登記或申請,經檢察署審核後,成為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

一、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請填寫「社會勞動執行機

    關(構)登記表」。

二、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請填寫「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申請書」並檢附相

  關資料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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