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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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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對國家或社會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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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4440

  如果讓短期自由刑的犯罪者在監獄服刑,因為刑期太短難收矯正效益,而且容易混雜在其他惡性重大罪犯當中而沾染惡習,所以現代刑事政策多趨向將其轉向到罰金或社區服務。另按法務部統計分析,將來每年約有2 至3 萬人易服社會勞動,可以節省監獄的收容成本、伙食、人事管理等矯正費用,減少國庫的支出。且其人提供勞動服務,從消費者變成生產者,創造產值,回饋社會,間接為其所服務的機構節省了人力成本。若以節省的矯正經費以及提供社會勞動所創造的產值計算,每年將可創造至少十億元的經濟效益。又這些人無庸入監,可維持既有的工作與生活,兼顧家庭照顧小孩,亦可避免因入監執行產生新的社會問題。故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係為犯罪人、國家與社會創造三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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