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不露白、危險不來-防擄OK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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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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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不露白、危險不來-防擄OK篇
案例一 外送紅茶,飲料店長被擄
在彰化市經營泡沫紅茶店,家境富裕之陳姓女店長,27日中午獨自看店時,接獲電話,訂購外送20杯飲料,陳女在商請隔壁友人協助看店後騎乘機車外送,不料行經彰馬街時,遭一輛廂型車當街攔下,並強押上車。歹徒向陳女家屬開口勒贖1千萬元,後降至300萬元。所幸陳女趁歹徒疏於防備之際,鬆脫繩索後逃出,向彰化縣和美警分局報案。
[案例解析]
本案擄人勒贖之歹徒(有動機及能力的犯罪人),因覬覦陳姓女店長家境富裕(合適標的物),即利用電話訂購飲料外送,並趁被害人騎乘機車時,於路上攔截強押上車。本案歹徒為方便擄人,先行策劃,設計讓被害人騎機車外送時,於方便擄人之地點攔截,並立即以廂型車載走,時間短暫,旁人無法發覺或救援不及(缺乏監控者)。
案例二 損友設局,瞞天過海
台中地區一名經營紙袋工廠的林姓老闆,二十六歲的紀姓嫌犯與被害人林姓老闆相識,自稱有黑道背景。於閒聊中得知被窖人購買別墅,心生歹念,夥同兩名友人策劃擄人勒贖,紀嫌預先透露告知被害人應酬時小心點,後由兩名友人侵入住家擄走被害人,並要求聯繫親友籌錢,被害人遂請求紀嫌代為籌錢,紀嫌偽稱四百萬元成交,並故意製造數鈔聲音,取信被害人。被害人獲釋後心存慼瀲、 欲籌款還錢,恰好警方破獲紀嫌等討債集團,意外讓這起精心設計的擄人勒贖詐騙案曝光。
[案例解析]
本案件紀姓嫌犯因與被害人林姓老闆相識,經由閒聊對於被害人家中經濟狀況相當了解(有動機及能力的犯罪人),覬覦被害人家中財富(合適標的物),遂夥同友人謀劃擄人勒贖。而由於本案例犯罪人與被害人係為熟識,熟悉被害人作息,故能直接侵入被害人家中強行擄人(缺乏監控者)。
案例三 池魚之殃,夜校生遭綁8天
桃園一位半工半讀的謝姓夜校生,前日騎腳踏車至大伯經營的挖土機維修公司上班,卻在中途被人以假車禍綁走,案發後警方清查監視器畫面鎖定車輛,確認可疑嫌犯,27日時機成熟查獲到案,據調查警方懷疑歹徒可能綁錯人,因謝家大伯的兒子交友複雜,常自恃家中環境好,到處誇耀,可能因此引起不肖份子覬覦。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被害人謝姓夜校生之堂兄弟因交友複雜,並四處誇耀家中經濟狀況(合適標的物),原為歹徒鎖定之目標(有動機及能力的犯罪人),惟在犯案之時,誤將單純之謝姓夜校生視為擄人對象,故以假車禍方式,佯稱將被害人送醫,以閃避旁人注意(缺乏監控者)。
案例四 蹺家會網友少女變肉票
被害高三少女於本月10日下午離家,隨即關機失聯,家長於當天就向警方報案協尋,11日晚家長接獲湯嫌來電,要求家屬交付2萬5千元贖回女兒。落網湯嫌供稱,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認為少女離家有機可趁,才臨時起意向家屬勒贖;另一共犯則稱,僅陪湯嫌載少女回斗六,不知道勒贖。警方表示少女平時在校喜歡上網交友,可能因此受騙。
[案例解析]
湯嫌藉由網路交友認識高三少女,並於相約出遊時趁機去電少女家長勒贖金錢(有動機及能力的犯罪人),而少女在未向家人說明去處,且將手機關機,容易造成家人憂慮,並使自己陷入危險當中(合適標的物),而此案例中湯嫌利用出遊名義,誘出少女,係運用兩面手法,致使被害人無從察覺,並配合嫌犯控制(缺乏監控者)。
案例五 親人變惡煞,少女香消玉殞
台中某大學四年級女大學生,於參加學校期末考結束後,走出校園外停車場準備取車,以便赴約與男友共進晚餐,卻遭到一夥歹徒強行押走。家人及男友遍尋不著其行蹤,後當日凌晨,女大學生家人接到歹徒的勒贖電話,要求2千萬元的贖金。事後經警方調查發現,歹徒對女大學生家中十分了解,懷疑有女大學生的親友涉入,經過一個月的偵察,終於破獲本案,並將包括女大學生表哥在內之涉案歹徒全部逮捕;惟肉票已遭殺害,為時已晚。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歹徒於犯案前應已謀劃已久(有動機及能力的犯罪人),且因為亦有被害者親人涉案其中,所以歹徒對於被害者生活作息及家庭狀況相當了解(合適標的物),能夠尋覓出適當的下手時機。而被害者係於獨自前往停車場時遭擄,因停車場出入人員較少,且區域範圍大,不易監控,故常成為犯罪者犯案地點 (缺乏監控者)。
◎被綁求生要訣(FACES原則)
由於擄人勒贖係結合財產犯罪與暴力犯罪之犯罪手法,因此針對此類型之預防被害,亦分為兩個階段,首先是預防成為擄人勒贖之肉票,其次則為保護肉票生命安全。
F |
Faith |
求生信念。 |
A |
Aspiration |
求生企圖。 |
C |
Communication |
與歹徒保持良性溝通。 |
E |
Eating/Exercise |
多吃、多動;保持生理與情緒上的正常積極狀態。 |
S |
Sensitivity |
敏感度:提昇歹徒對人質的敏感度。 |
遇勒贖之處理
**被害人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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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身安全前提下,延遲歹徒滯留現場的時間,或趁機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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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冷靜,如有機會儘量記下歹徒人數、特徵、交通工具車號、車行、顏色及藏匿地區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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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擄時避免與歹徒發生口角,激怒對方,配合歹徒之勒贖錢財要求,以伺機求救、脫逃,避免撕票。
**家屬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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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警方偵辦,裝置監聽設備,信賴警察機關之辦案能力,並提供破案之可能線索,接受派人保護及警方埋伏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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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歹徒勒贖之電話時,應儘量拖延通話時間,並要求彼此通訊暗號,避免他人得知案情乘機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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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勒贖之信函,應交由警方處理,以利指紋及字跡郵戳等犯罪跡證之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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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聽到被害人聲音並保證其存活才願意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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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警方之佈署誘捕綁匪。
有關預防擴人勒贖被害,本手冊提供下列防擄守則:
**降低被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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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慎交友,避免與無業遊蕩者交往,維持個人生活型態正常,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防範被害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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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不露白,多數的案件均是犯罪人覬覦被害人之財富,尤其是當家中有突來的巨額收入,尤應保密,切忌張揚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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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處理財務糾紛,因債務糾紛亦會引起勒贖之案件,尤其是賴帳不還、積欠地下錢莊債務,甚有債權人透過幫派擄人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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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家中的孩童上下學的安全問題,協調鄰居親友一同接送,避免落單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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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住宅之安全設備,防止歹徒侵入。
擄人勒贖行為之法律規定
依刑法第347條規定,擄人勒贖行為指意圖勒贖而擄人者。
刑法第347條第五項規定未經取贖而釋放被害人者,減輕其刑;取贖後而釋放被害人者,得減輕其刑。
刑法第348條之一規定擄人後意圖勒贖者,以意圖勒贖而擄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