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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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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改採登記制及子女姓氏約定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3194

1.自民國97年5月23日起結婚改採登記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才算生效。
2.子女姓氏,應由父母以書面約定,並於出生後30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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