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結案證明書、聲請定應執行刑、聲請改期、聲請傳喚證人/鑑定人、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聲請易科罰金、聲請暫緩執行、聲請分期繳納、聲請發還保證金、聲請發還贓證物等等,應到何處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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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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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至本署為民服務中心,我們有提供聲請表格。若不克前來聲請,可至本署網站下載各項聲請表填寫寄送本署(本署網站:訴訟輔導項下/書狀聲請書及司法狀紙規則項下)。或利用線上申辦之方式直接聲請,單一申辦窗口或至法務部便民服務線上申辦系統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