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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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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受刑人經拘提或通緝到案,家屬如何為其辦理易科罰金或繳清罰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4504

1.如為得易科罰金案件,得由受刑人之配偶、三親等內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持證明文件(證明其親屬關係)及易科罰金之金額,到署代為聲請。

2.如為專科罰金或併科罰金之案件,只要有人到署代為一次繳清罰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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