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由遺屬,依法定順序(A父母、配偶及子女、B祖父母、C孫子女、D兄弟姊妹)申請;受重傷及性侵害被害人由本人或代理人、最近親屬、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代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