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反賄選領獎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6
  • 資料點閱次數:465

檢舉賄選領獎金最2000萬元

檢舉獎金領多少

選舉候選人 查獲候選人賄選 查獲候選人一定親屬或競選總部負責人賄選 查獲其他人賄選
總統、副總統 1500萬元 100萬元 50萬元
立法委員 1000萬元 100萬元 50萬元
直轄市市長 1000萬元 100萬元 50萬元
直轄市議員 500萬元 100萬元 50萬元
村里長 50萬元 50萬元 50萬元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 50萬元 50萬元 50萬元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 50萬元 50萬元 50萬元

**一定親屬:候選人配偶、直系血親、五親等內旁系血親、三等內姻親。

**查獲預備賄選,獎金一半;數人共同檢舉者,獎金平分。

 

檢舉獎金怎麼領:
於偵查終結後,依不同階段發給獎金:

1.若候選人受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處分者,發給檢舉人1/2獎金。
2.若候選人遭起訴者,先發給檢舉人1/4獎金;一、二審判決有罪者,再發給檢舉人1/4獎金;判決確定者,發給檢舉人剩餘1/2獎金。
**特別備註:數人共同檢舉者,獎金平分。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