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賄選領獎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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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獎金領多少
選舉候選人 | 查獲候選人賄選 | 查獲候選人一定親屬或競選總部負責人賄選 | 查獲其他人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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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 | 1500萬元 | 100萬元 | 50萬元 |
立法委員 | 1000萬元 | 100萬元 | 50萬元 |
直轄市市長 | 1000萬元 | 100萬元 | 50萬元 |
直轄市議員 | 500萬元 | 100萬元 | 50萬元 |
村里長 | 50萬元 | 50萬元 | 50萬元 |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 | 50萬元 | 50萬元 | 50萬元 |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 | 50萬元 | 50萬元 | 50萬元 |
**一定親屬:候選人配偶、直系血親、五親等內旁系血親、三等內姻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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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預備賄選,獎金一半;數人共同檢舉者,獎金平分。 |
檢舉獎金怎麼領:
於偵查終結後,依不同階段發給獎金:
1.若候選人受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處分者,發給檢舉人1/2獎金。
2.若候選人遭起訴者,先發給檢舉人1/4獎金;一、二審判決有罪者,再發給檢舉人1/4獎金;判決確定者,發給檢舉人剩餘1/2獎金。
**特別備註:數人共同檢舉者,獎金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