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檢舉賄選獎金領取方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07
  • 資料點閱次數:3411

起訴 ——>> 檢舉之賄選案件,經檢察官公訴後,給予檢舉人獎金1/4。

判決——>> 經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判決有罪時,給予檢舉人獎金1/4。

判決確定——>> 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時,再給予其餘獎金。

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 >> 檢舉之賄選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或依職權不起訴處分確定後,給予檢舉人半數獎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