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8-27 新北地檢署辦理113年度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助人者也需要創傷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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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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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於113年8月23日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教育訓練由蔡宜臻主任檢察官開場,特邀外聘講師-葉北辰心理師主講。
「間接經歷也會創傷?創傷反應與自我觀照團體-創傷反應」,葉老師表示創傷的經驗不僅會發生於當事人,協助者與支持者同樣也會在協助案主的過程中有「次級創傷」反應,此即為「創傷知情」,並透過圖畫個人職業生涯時間軸的反思練習,以彩繪蠟筆著色探討當下情緒感受,來深入了解每階段創傷反應樣貌,透過團體傾聽與敘說互動,分享過程中練習自我察覺,最後藉由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及觸覺等五感來感受當下,深度放鬆。提醒促進者們「當別人撐傘的人,也別忘了幫自己躲雨」。
本次與會成員在課程中熱烈交流,收穫良多,有助於未來於案件順利進行,可以為當事人創造更圓滿的結局。本署力致於推動修復式司法,促進當事人之間真誠溝通,引導自我情感復原動力,共同修復犯罪所帶來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