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14-11-17 新北地檢署辦理114年度第4季修復式司法團體督導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21
  • 資料點閱次數:5
新北地檢署辦理114年度修復式司法第4季團體督導會議圖

  本署於1141117日舉辦114年度修復式司法第4季團體督導會議,由黃惠欣主任檢察官首次出席並致開場詞,隨後由廖怡婷督導帶領修復促進者、心理師、社工師及法律專業人員進行討論。本次會議聚焦修復式司法的核心價值與目的,廖督導強調,修復式司法旨在透過對話理解衝突,協助當事人重新連結。衝突是對話的開端,只要透過「聚焦對話」看見事件背後的需求,便能為關係修復開啟可能性。

   廖督導指出,行為責任承擔是修復歷程的重要基礎,促進者需協助當事人意識行為影響,並引導找出彼此共同在意的議題,使後續對話更聚焦且具方向。當雙方真正理解彼此關心的事,就能從對立逐步走向理解。

  會議也討論在家庭衝突中如何運用「轉向資源的措施」,例如轉介心理諮商、連結家庭支持或社區資源,以補充對話外的情緒與關係需求,使修復過程更完整。廖督導提醒,修復式司法並非只依靠對話,也需整合外部支持,使當事人能在多重資源下化解衝突。

  與會者分享實務經驗,提到許多看似僵局的案件,只要提供安全被聆聽的空間,往往能出現正向轉折。促進者也表示,對立的雙方只要願意從共同關心的議題著手,如長輩照護、子女教育等,即能逐步開啟合作的可能。

  此次會議促使專業人員深化對修復式司法在對話引導、責任承擔與資源整合上的理解。本署將持續推動修復式司法,透過穩定督導與跨專業合作,協助更多案件在理解與尊重中找到修復道路。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