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3-23 新北地檢署辦理115年度第1季修復式司法團體督導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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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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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15年3月23日辦理「115年度修復式司法第1季團體督導會議」。會議由黃惠欣主任檢察官主持,並邀請廖怡婷律師及廖淑月心理師擔任督導,引領修復促進者、心理師、社工師及法律專業人員深入討論。
本次受督案件以「家庭暴力」及「家內性猥褻」案件為主。廖怡婷律師針對促進者的實務分享,就修復協議的專業擬定給予具體回饋;廖淑月心理師則由心理專業切入,分析修復過程中的心理層次與轉折,引導與會者回溯當事人過往的相處面相,促使促進者與當事人在修復程序中產生更深層的反思。現場與會的促進者也紛紛就各自專業背景與實務經驗,提出寶貴的交流意見。
廖怡婷督導於會議中強調,修復協議的擬定雖不具強制執行力,但在協議過程中,實質為雙方當事人提供了「不同相處方式的選擇」。廖淑月督導進一步指出,家事案件往往長期處於權力不對等的狀態,突破僵局的關鍵之一在於「女性主體意識的啟發」——協助女性當事人從傳統家務角色或受害者框架中覺醒,重新審視自我需求。同時,透過覺察心理防衛機制中的「羞恥感」,能幫助當事人看見掩蓋在衝突下的真實自我,進而轉化為雙方對話的契機。
聽取案件報告後,黃惠欣主任檢察官深感觸動,並高度認同促進者所述:修復式司法是給予人們「開啟對話的契機」。如同一道溫煦的光芒,讓雙方當事人在法律之外,擁有互動與化解衝突的可能。
正義不只有懲罰一種面貌。「修復式司法」選擇走入內心,讓雙方在對話中尋找真相與原諒,修補因犯罪而破碎的關係。為了導引這場柔性革命,本署集結法律、心理與社會工作等各界菁英擔任「促進者」,透過專業培訓與本署的全力後援,陪伴當事人走過復原之路。我們致力於推動這項充滿溫度的制度,讓正義在修復中獲得昇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