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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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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7-20新北地檢署辦理修復式司法團督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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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辦理修復式司法團督會議

  新北地檢署於109720日辦理一季一次的修復式司法團督會議,本季團督會議共討論6件案件,王檢察長文德親自出席致詞,並贈送11位促進者法務部出版的「陽光總在風雨後-修復式司法案例彙編」,表達對促進者的肯定與感謝。

    新北地檢署固定一季舉辦一次修復式司法團督會議,原本預定4月份舉行的會議因為疫情改以書面方式進行。所幸臺灣疫情緩和讓民眾安心,7月份的會議可以如期舉行,與會眾人皆倍感珍惜。

    團督會議由劉仕國主任檢察官主持,團體督導為廖怡婷律師,黃志忠主任觀護人、洪明宗組長觀護人及承辦觀護人也都出席。6件案件包括妨害秘密、妨害家庭、殺人未遂、傷害、毀損罪等。

  其中妻子控告丈夫,因夫妻吵架,未經同意即帶女兒離家一案,由蔣大偉、李小玲夫妻檔擔任修復促進者。兩位促進者因為是夫妻檔,很了解夫妻相處的困難以及技巧,雖然兩位當事人出席會談時,見面氣氛極差,但促進者火眼金睛,看穿問題癥結後,一番緩和,技巧性地問了太太,對先生的愛從110分,你對他的愛有幾分?太太回答:10!讓做先生的大感意外,現場就回說,我們都吵成這樣了,沒想到她還會說愛我有10分。促進者抓住這個契機,詢問丈夫,是不是想要繼續這個婚姻?丈夫回答,是。會談的氣氛瞬間改觀,夫妻兩人都有想要繼續婚姻的意願,促進者緊接著請兩人都提出自己的需求,例如家事的分工、財務的分配,當場做好討論與協議,也請雙方約定好都要用互相尊重的語氣溝通,並且現場為了之前的衝突彼此都向對方道歉。促進者不僅化解了一件糾紛,更成功的消弭一場婚姻危機,幫一個女兒圓滿了有爸爸媽媽的完整家庭,這不是在偵查庭上可以達到的效果,但這也正是修復式司法的價值所在。

  針對不同的案件,團督廖律師也提出觀察和建議,帶領大家互相討論,怎麼做可以做得更好?會議最後在熱烈的討論和愉快充實的氣氛中畫下句點,大家一起祈望臺灣的疫情控制繼續讓人安心,下一季的團督會議在10月,大家可以歡喜再見,繼續互相切磋,撫慰創痛、溫暖兩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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