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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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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9-23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督核三重清潔隊水溝班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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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檢署檢察官督核三重清潔隊水溝班新聞稿

  109年923日新北地檢署黃主任觀護人志忠等同仁陪同謝檢察官茵絜前往社勞機構-三重清潔隊-水溝班督核社會勞動業務,深入了解社會勞動人施作狀況及機構執行管理情形。

  社會勞動機構-三重清潔隊水溝班於108429日開始與新北檢合作,該機構施作內容為清理三重區各鄰里的下水道,新北檢指派之社勞人每日在該隊部簽到後,由該隊專車接送至勞動地點進行勞務執行,勞務時間內領班及隊員帶領社勞人一同清理水溝。

  該班鄭領班瑞雲表示:社勞人遭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受地檢署指派至該隊履行社會勞動,部分社勞人開始施作時多有怨言,抱怨勞動內容太辛苦,有些甚至要求更換勞務至較輕鬆的機構,經由鄭領班及清潔隊員的帶領與開導後,大多有所改變,也能順利將社會勞動時數履行完畢。

  現場一位李姓社勞人已年近70高齡,每日皆至機構履行社會勞動,認真施作。李姓社勞人表示:犯了錯就應該受到懲罰,自從來該隊履行社會勞動,無論盛夏酷暑或嚴寒急雨,清潔隊員都得出勤值勤,才深深體會到三重清潔隊隊員的辛苦,也維護了社區下水道暢通,雨季來臨淹水情況改善很多,真是功德無量,現在每日至機構履行勞動,身體健朗許多,非常感謝地檢署給予社勞人社會勞動的機會。

  謝檢察官茵絜嘉許三重清潔隊水溝班協助本署管理執行社會動業務績效良好,也肯定社勞人至三重清潔隊清理水溝,為三重區民眾服務之貢獻,另期勉社勞人在勞動的過程中反省自己曾犯下的錯誤,真心悔過,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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