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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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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5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公告招領104年紅保字第968號等案之扣押贓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10
  • 資料點閱次數:910

主旨:公告發還本署104年紅保字第968號等案件之扣押贓款,詳如公告招領清冊。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7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冊列扣押物品,應受發還人所在不明或因其他事故,不能發還,特此公告招領。

二、 自公告之日起2年內,得檢具聲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署提出聲請發還扣押贓款。

三、 逾期無人聲請發還,贓款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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