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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7-21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5年度第3次法警約僱人員甄選結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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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2.羅O維
附註:
1.本署將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
2.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3.正取人員須於報到前繳交最近1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或健保局特約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1份,表內各項不得有任何修改(含修改後再蓋章校正),體檢不合格者,註銷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