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4-27 109年度第1次臨床心理師公開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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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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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名額:臨床心理師1名(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
二、 工作地點: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三、資格條件:
(一) 領有應徵職務所規定之考試及格證書、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臨床心理師證書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心理衡鑑(測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者尤佳。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自109年4月27日起至109年5月6日止,相關表件至遲應於109年5月6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親自送達(非以郵戳為憑)本署人事室(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臨床心理師」),逾期視同未報名。
五、工作項目:
(一)針對特殊受保護管束人(毒品、酒駕、家暴、性侵害、身心障礙、自殺傾向、情緒適應障礙等)進行評估與治療。
(二)協助特殊受保護管束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三)協助測謊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應繳下列文件:(表件填寫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最近1年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二) 自傳1份。
(三) 身分證影本1份。
(四) 應徵職務所規定之考試及格證書、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及相關經歷文件等資料影本各1份。
七、其他注意事項:本職務需受指派至法務部協助交辦工作。
八、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符合者,公告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pcc.moj.gov.tw/電子公布欄(不再另行通知),請於面試當日攜帶身分證、學歷證件正本以供查驗。
九、面試日期及程序:
(一)日期:109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前至本署1樓志工服務台辦理報到,遲到逾10分鐘者,以棄權論。
(二)程序:依報名時間先後依序面試。
十、錄取名單經核定後,將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pcc.moj.gov.tw/電子公布欄,另以電話或書面通知報到,倘未能配合本署報到者,以棄權論。
十一、附則:
(一)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調單位辦理;本署保留擇優錄取適合人員權利,如報名人員未能達錄取標準,即不予錄取。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如有修正或補充事項,將公佈於本署全球資訊網pcc.moj.gov.tw。
(三)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2616192分機6313鄭小姐(中午為休息時間,請勿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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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簡章.pdf90 KB 109-04-27 下載次數:348
- 簡歷表-臨床心理師.pdf96 KB 109-04-27 下載次數: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