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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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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5-18新北地檢署公告 109年第2次逾1公斤毒品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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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0-10-13
  • 資料點閱次數:989

主旨:公告本署扣押逾一公斤之毒品清冊,請有領用需求之有關機關(構),於本署網站公告日起一個月內檢具申請書向法務部提出申請,逾時無機關(構)申請者,依法銷燬之。

 

依據:依據:依《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署105年安保字第1662號被告楊○宏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等案件之扣案毒品明細,詳如附件清冊。

 

二、本次公告之第三級毒品純度均未達百分之五,請於申請前先行確認是否符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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