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5-18新北地檢署公告 109年第2次逾1公斤毒品清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7-20
- 資料點閱次數:1122
主旨:公告本署扣押逾一公斤之毒品清冊,請有領用需求之有關機關(構),於本署網站公告日起一個月內檢具申請書向法務部提出申請,逾時無機關(構)申請者,依法銷燬之。
依據:依據:依《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署105年安保字第1662號被告楊○宏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等案件之扣案毒品明細,詳如附件清冊。
二、本次公告之第三級毒品純度均未達百分之五,請於申請前先行確認是否符合需求。
附件下載
- 109第二次毒品公告pdf.pdf76 KB 109-05-18 下載次數: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