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11-03-15 新北地檢署公告有關本署111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4-21
  • 資料點閱次數:742

  有關本署111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依據法務部11133日法保決字第11105503510號函,110年度經錄取實習之學生的實習資格得保留至今年(111)暑期,而本署110年度錄取之3位學生皆有意參加111年度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因此本署111年度暫不開放各大學校院報名推薦暑期實習觀護工作。

回頁首